1 目的 通過對質量管理體系及環境管理體系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評審,明確質量管理體系及環境管理體系改進的時機、內容及變更的需要,以確保其持續的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范圍 凡涉及本公司管理評審的各項活動均適用本程序。 3 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對各部門質量體系的運行業績進行評審。 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管理評審會議,并督促管理評審決議的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提供本部門的管理評審報告,在管理評審會議檢討,并向總經理報告。 4 參考文件 《糾正措施程序》 5 定義 (無) 6 程序內容 6.1管理評審會議召開時間及人員 6.1.1定期會議: 公司的管理評審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其召開時機原則上選擇在每年的第二次內部質量審核之后外部審核之前召開。 6.1.2不定期會議:當質量管理體系中組織結構、生產工藝出現重大變動,或產品、項目以及相關環境因素的控制出現嚴重異常或重大客訴時,由管理者代表視情況需要召開管理評審會議。 6.1.3管理評審會議由總經理擔任會議主席,管理者代表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參加。 6.2在召開管理評審會議之前,管理者代表須編制質量體系體系管理評審實施計劃,呈總經理核準后分給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依計劃要求提供本部門的管理評審報告,并于會議前交管理者代表審查。 6.3相關部門的管理評審報告應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6.3.1內部質量審核和外部質量審核結果(包括客戶、CCC認證機構、國家機構等); 6.3.2客戶反饋(包括相關方抱怨、客戶抱怨、退貨及客戶滿意度狀況等): 6.3.3管理體系運行狀況和產品的符合性(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的適用性、充分性、有效性、持續性和本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環境方針、目標等的實現狀況); 6.3.4糾正和預防措施狀況; 6.3.5教育培訓有效性評估報告; 6.3.6上次管理評審跟進情況; 6.3.7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變化的相關因素及其滿足狀況(如外部環境、產品、人員); 6.3.8其它有助于質量體系改善的建議。 6.4管理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會議在召開過程中,須針對以上議程逐一進行評審,并在會議的文件記錄中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6.4.1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及其相關生產工作過程的措施和要求。 6.4.2對客戶要求改進的相關產品或相關方要求改進的過程開展相應的改善活動。 6.4.3對各部門提出的各類資源需求(人、財、物、技朮等)予以評估或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