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過例行試驗,以驗證產品滿足規定要求,做到不合格產品不出廠。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灑水噴頭的例行試驗。 3.職責 3.1品質部負責最終產品的例行試驗工作。3.2例行試驗記錄由品質部負責填寫、整理和歸檔。 4. 工作程序 4.1產品的例行試驗,必須在產品正常檢驗、試驗合格入庫后才能進行。4.2檢驗員對產品的例行試驗,要依據GB5135.1-2003標準嚴格試驗。并按相應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負責填寫《灑水噴頭例行試驗記錄》。4.3例行試驗項目包括:水壓密封和耐水壓強度性能試驗、靜態動作溫度試驗、功能試驗和布水試驗。 4.4抽樣方法:成品庫隨機抽樣。 4.4抽樣數量:按GB5135.1-2003標準規定。4.4判定準則:只有在各項試驗結果都完全符合GB5135.1-2003標準規定要求時,才判該批產品合格。4.5在例行試驗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品質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理。4.6 正常情況每一個月例行試驗一次,如顧客有要求或產品質量出現不穩 定時,應加強試驗的頻率。 5 相關文件 《密封試驗裝置操作規程》 《靜態動作溫度試驗裝置操作規程》 《功能試驗裝置操作規程》 《布水試驗操作規程》 《灑水噴頭例行試驗記錄》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