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76 證券簡稱:萬馬電纜編號:臨2010-028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0年8月12日以非現場方式召開。本次董事會會議通知已于2010年8月8日以書面、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發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潘水苗先生召集并主持,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亦列席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以書面表決方式通過了以下決議:
會議以9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議案》。
該議案已經保薦人、獨立董事、監事會出具了明確同意意見。《關于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公告》,詳見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002276 證券簡稱:萬馬電纜編號:臨2010-029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2010年8月12日,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00萬股,發行價格每股11.50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之后的募集資金凈額為¥549,200,976.08元。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后,未發生過證券投資情形。
2010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議案》。根據該決議,公司使用5,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上述資金已于2010年8月9日前全部歸還到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根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規定,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行和及時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的前提下,公司將繼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
若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需要,公司將隨時利用自有流動資金及銀行貸款及時歸還,以確保項目實施進度。
二、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公司前次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5,000萬元募集資金已于2010年8月9日前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根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基于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詳細了解和獨立判斷,我們認為公司運用5,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能夠降低公司財務費用,且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萬馬電纜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行為已經保薦機構和監事會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決策程序的規定。
因此,我們同意董事會關于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繼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
三、監事會核查后發表的意見
公司運用5,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四、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核查意見
公司保薦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保薦代表人吳曉波、張紹旭經核查,認為:
1、公司繼續運用5,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2、萬馬電纜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行為已經其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決策程序的規定。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就此發表的獨立意見
4、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002276 證券簡稱:萬馬電纜編號:臨2010-030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0年8月12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本次監事會會議通知已于2010年8月8日發出。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3名,會議由趙云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監事認真討論,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運用5,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
特此公告。
浙江萬馬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